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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国十年签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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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5-4. 一般观光(C-3-9)

【滞留时间 90天以下,有效期 10年】

<通用材料>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4cm) 1张>

             ②护照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非山东省户口者注意事项>:

在我馆申请2次以上(担保签证、团体观光签证、签证发给认定书除外)签证并访韩者,或过去曾持有

多次往返签证者免交居住证明

须提供经济能力证明材料[请咨询客服或查看自保单次签证所需材料]




签发对象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1.医生,律师等需要国家认证资格的专业人士,教授

学教授教授

职讲师属5年多次签证申请对象)

* **山东省执业者或在职者

①通用材料

②资格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或在职证明

※专业人士: 必须提交执业证(原件及复印件)

④网上确认材料(社会保险)

2.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法人代表

营企业法人代表册资金韩币50亿(人民币2,800万)以上

①通用材料

国有企业、私营企业法人代表证明材料

③在职证明

3. 韩民国4年制大学学士以上或海外硕士以上学位

* 如签证持有者是学士学位,其家属不可申请复数签证

* 硕士及以上学位,其家属可申请复数签证

※家属范围:参照15-3第15项

①通用材料

②学位证复印件

需提交《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中国区域内硕士以上的)

* 参考www.chsi.com.cn

④需提交中国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中国区域外的其他国家)

* 参考http:///www.renzheng.cscse.ed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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