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 留学(D-2) 签证,比较复杂,请联系客服咨询
◆ 签证发给类型表(2019.10.1 起施行) 下表中“签证发给”栏标注圆圈“O”标志的,可在各在外公馆申请,请务必确认后再申请。 但,持有签证发给认证书者,可以在各在外公馆申请签证。
◆ 审查基准
◆ 通用材料 : ① 签证发给申请表<彩色照片(3X4cm) 一张>。 ② 护照,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结核诊断书。 |
6-1. 专科学士~博士课程(D-2-1 ~ D-2-4)
【滞留时间 2年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希望在韩国的专科大学以上的教育机构留学者
- **获得政府奖学金或韩国政府认证大学学生 * 但,2019.10.1起,非认证大学的一般大学也可在在外公馆申请。 | ①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 ① 通用材料 ②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毕业证或者在学证明(**高中以下学历) *专科(包括在校生)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取得韩国国内大学学位者,可提交未经学历认证的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6-2. 学术研究机构特定研究者(D-2-5)
【滞留时间 2年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希望在学术研究机构进行特定研究活动的人员
| ①外国人研究生确认书 * 样式(请参照我馆网站签证表格样式)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 ① 通用材料 ②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硕士学位以上者) *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取得韩国国内大学学位者,可提交未经学历认证的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 能证明滞留费用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和复印件)或研究津贴支付确认书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6-3. 交换学生(D-2-6)
【滞留时间 2年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根据韩.中大学间缔结的大学生交流协定选出者(**中国国籍),并需具备以下3项条件 -以4年制大学(包括正规3年制专科)或大学院修学一个学期以上的在校生 -取得邀请学校标准入学许可书 -过去无非法滞留等违法记录者 | ①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 ①通用材料 ②韩中大学间缔结的学生交流协定书(MOU)复印件 ③能证明学习一个学期以上的在学证明及成绩单 *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④所属大学校长的推荐书 ⑤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所需经费中的学费除外)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6-4. 学习续工作留学(D-2-7)
【滞留时间 2年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获得政府邀请奖学金且要在韩国进行专科以上的正规学位课程的留学者
| ①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 ① 通用材料 ② 国立国际教育院签发的“政府邀请外国人奖学证明书”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6-5. 短期留学(D-2-8)
【滞留时间 1年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预在韩国大学进修一年以内短期非正规学位课程的外国在校大学生
| ① 标准入学许可书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邀请学校固有号码证(或者事业者登录证)复印件 | ① 通用材料 ② 所属(本国)大学在校证明材料(包括休学) ③ 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所提及的滞留费用(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
7. 韩国语研修(D-4-1) 签证
【滞留时间 6个月以下,有效期 3个月】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高中毕业以上的学历的留学(D-2),签证签发对象的条件,有意向申请教育机构(大学)语学院进行语言研修者
| ①标准入学许可书 * 国立国际教育院或者国防部邀请,获得政府奖学金的学生,可用教育院长或者国防部长官签发的邀请函代替 * 自签证申请日起3个月内有效 ②教育机构固有号码证(或事业者登陆证)复印件 ③教育机构出具的研修计划书(含授课时间表、讲师构成、研修设施等) | ① 通用材料 ② 最终学历证明材料 *毕业证或者在学证明*专科(包括在校生)以上学历需提供中国教育部网站确认材料 *取得韩国国内大学学位者,可提交未经学历认证的学位证书(需提交学位证原件及复印件) ③结核诊断书 ④能证明标准入学许可书提及的滞留费用(生活费)的银行存款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 提供父母名义的材料时,还须提供亲属关系证明材料 |
※非法滞留率不足1%的认证大学的情况,提交通用材料和签证发给认证书或者提供通用材料和标准入学许可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