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1. 获得大韩民国国民邀请者(H-2-1) 等
【滞留时间1年,有效期3年】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在韩国国内有住所的大韩民国国民’或‘符合取得韩国国籍的条件而获得韩国永住资格{滞留资格:F-5-7(E)}’的中国同胞邀请2寸以内亲属
* 直系血亲、配偶、兄弟姐妹合计限邀请3名,一年限邀请1名
* 邀请人年龄要求满31周岁以上,申请人满18周岁以上
| <大韩民国国民邀请时> ①邀请函 * 网站下载使用,不需公证 * 须记载归国保证内容 ②家族关系证明书(详细) ③婚姻关系证明书(详细) ④身元保证书 ⑤居民登录证复印件 ⑥亲戚邀请名单 <取得韩国永住资格的中国同胞(F-5-7)邀请时> ①邀请函 * 网站下载使用,不需公证 * 须记载归国保证内容 ②结婚证复印件 ③ 身元保证书 ④外国人登录证复印件 ⑤亲戚邀请名单 | ①通用材料 ②能够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 填写亲属关系陈述书(网站下载使用) * 家谱图及照片资料 *中国政府核发的能证明亲属关系的材料 *其他除籍誊本,族谱,期往来书信等 |
根据“关于国家有功者等优惠待遇及支援的法律”第4条的规定,属于“国家有功者及其遗属”或根据“关于独立有功者优惠待遇的法律”第4条的规定,属于“独立有功者及其遗属或家属”的人
| ①家族关系证明书(详细,用于签证审查)(除籍誊本、族谱等能够证明申请人或申请人的父母是独立有功者及其直系血亲亲属的材料) ② 国家有功者证、独立有功者证或国家有功者遗属证、独立有功者遗属证等能够证明国家(独立)有功者或有功者遗属的证明材料 | ① 通用材料 ②亲属关系的证明材料 * 填写亲属关系陈述书(网站下载使用 * 家谱图及照片资料 ③家族关系证明材料 ④亲属关系图表 |
对大韩民国有特别功劳的人或对大韩民国的国家利益有贡献,获得政府授予勋章等的人 | 无 | ① 通用材料 ②大韩民国政府授予的勋章表彰证书或中央行政机关负责人授予的表彰原件及复印件 |
23-2. 访问就业无亲属同胞(H-2-5)
【滞留时间1年,有效期3年】
签发对象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
按照以下年度符合访问就业签证(H-2-5)的在韩无亲属的中国同胞 < 按年度符合访问就业签证(H-2-5)的申请对象(未满18岁者除外) > | ① 通用材料 ② 同胞访问签证(C-3-8)复印件 | |
2020年可申请对象 | 2015年及2016年所签发的C-3-8签证持有者 | |
2021年可申请对象 | 2018年之前所签发的C-3-8签证持有者 | |
2022年可申请对象 | 2020年之前所签发的C-3-8签证持有者 | |
2023年可申请对象 | 2021年之后所签发C-3-8签证持有者 | |
※2020.7.1起在户籍所在地管辖的在外公馆申请 |
23-3. 访问就业期满出国者(H-2-7)
【滞留时间1年,有效期3年】
签发对象 | 邀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申请人需准备的材料 |
2011.8.17日以后,以访问就业(H-2)期满出国的外国籍同胞,以出国日为基准,经过1个月以上,未满60周岁者 * 等待期间中获取其它长期签证(G-1签证除外)者除外 以H-2资格最终出国时,被驱逐出境者除外
※ 通用材料中“⑥”项除外 | 无 | ① 通用材料 * 满期出国前,持有访问就业资格外国人登陆证,在韩国长期居住者,可免交第⑤项 * 免交第⑥项韩国语水平能力证明材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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